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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
1、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档案;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其他。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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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补缴业务】 一、单位申报月报补缴业务(每月05日~25日办理)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每月15日前缴费需支票/刷卡付款、每月15日后缴费需刷卡付款。 二、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每月05日~25日办理) 1、“五险企业版采集软件”报盘;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时); 6、补缴期间参保人工资收入凭证(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时); 7、每月15日前缴费需支票/刷卡付款、每月15日后缴费需刷卡付款。 三、单位申报医疗保险工龄补缴业务(按通知日期办理) 1、“五险企业版采集软件”报盘;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由医保科初步认定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4、缴费需支票/现金/刷卡付款。 四、单位申报外省进京职工医疗保险补缴业务(按通知日期办理) 1、“五险企业版采集软件”报盘;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由医保科初步认定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4、缴费需支票/现金/刷卡付款。
1、北京社会保险补缴是可以的,且不管是单位、还是公民个人都可以办理社保的补缴手续。 2、单位可以次月缴纳社保的情形 (1)入职时间在当地社会保险增员业务办理时间之后,导致当月无法办理。可以次月补办业务。 (2)员工离职和入职在同一个月份之内。离职单位,当月不能减员;入职单位,也就无须当月增员。 (3)员工离职单位,有保险欠缴情况,导致离职当月不能及时减员。对于欠缴保险严重的单位,完成补缴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几个月即可完成,有的几年也无法完成。这种情况,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增员业务,也就不能为入职员工参保。需要与社保请示,如何解决问题。
1、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档案;补缴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其他。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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