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实婚姻中,男女已经具备了婚姻关系存续的实质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发生纠纷时,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认定是有区别的。 (一)199...
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需要重新登记结婚,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规定是: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否则不视为事实婚姻。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事实婚姻情况,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事实婚姻情况,则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事实婚姻的条件需要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以夫妻共同名义生活;男22岁,女20岁的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双方不是直系血亲,而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事实上,在婚姻中,男女已经具备了婚姻存在的本质要件,但缺乏形式要件。当发生纠纷时,我国法律不同于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应当解除同居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