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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不能办独生证。现在国家已经实施“三孩”政策,对新出生人口没有了独生子女政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同样公民权利,但满足在国家提倡一...
目前,国家已施了二孩政策,对新生儿没有独生子女政策。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公民权利,但该独生子女证是对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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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如果一个家庭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但是他又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省都有相关规定,可以根据省条例、有关规定去补领,依法享有相关奖励和扶助优待等政策。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根据中央《决定》,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国家就不再鼓励,并且不再发放相关的证明,同时也就不享受以往相关政策。
不可以,因为从2020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人口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是否发放《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地乡镇(街道)办申请补领新证。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各地对于独生子女证办理政策不同,建议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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