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依法享有对承包地占有的权利。占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使用、收益的权利,为实现其使用、收益的目的,必然以对土地占有为前提。 2.依法享有对承包地使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目的,就在于由承包人在集体的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合理且有效的使用是其重要权能之一。至于从事农业生产的种类、方式等均由承包人按照土地用途自主决定,承包人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都无权进行干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种粮植树、放牛养羊等,对于因进行农业生产而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建造沟渠、修建水井等,也应是对承包土地的一种使用。 3.依法获取承包地收益的权利。收益权是承包人获取承包地上产生的收益的权利,这种收益主要是从承包地上种植的农林作物以及畜牧中所获得的利益。例如,粮田里产出的粮食,果树产生的果实等。承包人还有权自由处置产品,可以自由决定农林牧产品是否卖、如何卖、卖给谁等。承包人对承包地享有的收益权是承包经营权中的重要权利。对承包人的收益权应当依法保护,使其得到充分的实现。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