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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病假工资有国家方面的规定,也有公司内的条例管理,对于杭州病假工资规定2018年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如下: 一、病假: 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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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28天,自2017年6月1日实施。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文件《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在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婚假期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正常劳动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晚婚的,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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