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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对象不同能构成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犯罪中,犯罪行为如果包括多个对象,不同犯罪人侵害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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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过失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由此可见,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之一是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过失犯罪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案例】 周某和杨某是朋友,均在海门打工。2018年12月某日晚,两人在一起吃饭时喝了酒,饭后准备一起开车去吃夜宵。杨某明知周饮酒后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将其所有的车辆交由周某驾驶,杨某坐在副驾驶位置。车子开出没多久,在海门市正麒线撞上了绿化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案发时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1.6mg/100mL。 【判决】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被告人周某饮酒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将其所有的车辆交由被告人周某在道路上驾驶,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该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某、杨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从宽处理。 2019年5月22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不能。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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