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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三年没有孩子,现在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2、双方分割的时候需要注意...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不存在婚姻关系,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我国以结婚证为载体证明婚姻关系,两人只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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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给予补偿原则依《》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可以起诉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情况,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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