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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看律所的合法性。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的官方网站很方便的进行查询。在“律师管理系统”中的指定位置输入律所名称或律师姓名和所在律所名...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按差额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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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的律师,法律规定当地政府需要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您可以委托律师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拆迁批文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第一,律师掌握拆迁维权的专业知识。首先,在拆迁维权过程中随意列中经常遇到的词汇。例如,房地产置换、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许可证、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评估、补偿条例、异地兑换等。你知道这些词的含义吗?我认为大多数人对这些词汇感到陌生。甚至少数人对上述概念几乎一无所知。但要知道,这些确实是征地拆迁领域最基本的概念,是每个拆迁律师都熟悉的概念,也是他们经常使用的概念。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不了解拆迁的基本知识,如何参与与拆迁人的谈判?如何判断拆迁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常言道,隔行如隔山,即使同为律师,只要不研究征地拆迁领域,对其中的许多门道也是不清楚的,更不用说普通人了。综上所述,拆迁律师掌握的专业知识是拆迁维权的利器,普通人不掌握。这里要特别提一下权利行使期限的问题。征地拆迁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权利行使是有期限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理。如超过上述规定的10天期限,被征收人无权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即使申请也将被驳回。这意味着被征收人只能接受原客观性的评价结论,公正性可能有偏差。如果涉及复议或诉讼,相关期限将更加复杂。可以毫不含蓄的说,有时候律师稍有不慎就会错过权利行使期限。在各种期限复杂的情况下,缺乏专业知识背景的普通人如何统筹兼顾,万无一失?第二,律师的介入会引起政府的重视。如今,我们退一步说,即使真的存在着像专业拆迁律师一样精通征地拆迁领域的各种知识,门道当事人。那么,对于这样一类当事人来说,是否没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权呢?事实上,我们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拆迁律师首先是律师,律师维权本身具有独特的优势。政府就是这样。如果被拆迁人自己和他谈判拆迁,会假设你不了解拆迁补偿。你不是专业人士,你是一个容易忽悠的人。所以,它会百般刁难你。尽管你最终会依靠你的专业知识来赢得你的权益,但你可能会面临许多不必要的困难。但如果是律师出马,一切都会不同。如果政府面对律师,他们的心态会先改变。它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专业的人,必须以更平等、更谨慎的态度实施自己的行为。这为拆迁谈判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综上所述,律师的介入会引起政府的重视,让他们以更真诚的态度对待拆迁谈判。我们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有一个当事人,以前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政府总是以各种方式逃避。无奈之下,当事人不得不找到我们。接到案件后,我们立即向政府发出律师函,通知政府我们接受了委托,并指出政府不会告知违法行为。所以很快,当事人就拿到了他们想要的文件。事实上,从法律上讲,律师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本质上只是一种通知行为。然而,它在实践中非常有效。由于政府知道,如果忽视这封律师信,律师将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提起诉讼,这将给政府带来麻烦。正是律师的恐惧导致政府重视律师的话语权。从上一点出发,我们发现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只要聘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最终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通过和解结案的概率非常高。这个现象值得我们分析。就政府而言,由于害怕维权律师的维权招式,政府不敢报价过低,也不敢公然违反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总之,政府会尽量避免被拆迁维权律师抓到,否则在拆迁谈判中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就拆迁律师而言,由于律师掌握了拆迁维权的专业知识,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对征地拆迁实践的现状有很好的了解。因此,律师知道政府的报价是否合理,我们不应该接受。我们也知道什么时候该谈判,什么时候该拒绝接触。总而言之,律师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能有攻有收,把握好分寸,把握好一定程度,在维护客户合法、合理权益的基础上,努力以协商谈判这种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这不仅为客户赢得了应有的补偿,也节省了双方的人力、物力和精力,避免了双方打官司后因各种因素损害被拆迁方权益的风险。
养殖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第二,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四,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第五,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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