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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
遗赠的法律特征: 一、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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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不同于法定继承人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等,遗赠人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是无偿转让,不以受遗赠人应尽法律上的义务为前提。在遗赠中,虽然有时也有附有某种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可能是对等的。遗赠人不能只将财产义务赠与他人,也不能使受赠人所负的义务超过其所享受的权利,所以,遗赠必须是无偿的。 (2)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受遗赠人,而只能称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基于遗嘱取得遗产也可能是无偿的,但在《民法典》上把这归于遗嘱继承的遗产取得方式。法定继承人只是自然人,而受遗赠人不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集体组织;遗嘱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受遗赠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指定。
(一)遗赠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2、作为遗赠所特有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1)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不同于法定继承人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等,遗赠人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是无偿转让,不以受遗赠人应尽法律上的义务为前提。在遗赠中,虽然有时也有附有某种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可能是对等的。遗赠人不能只将财产义务赠与他人,也不能使受赠人所负的义务超过其所享受的权利,所以,遗赠必须是无偿的。(2)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受遗赠人,而只能称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基于遗嘱取得遗产也可能是无偿的,但在继承法上把这归于遗嘱继承的遗产取得方式。法定继承人只是自然人,而受遗赠人不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集体组织;遗嘱继承人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受遗赠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指定。总之,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精神,遗赠和遗嘱继承之间主要是主体的不同,并无原则性的差别。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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