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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放弃土地承包需要申请吗

2022-07-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后,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用益物权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有权利推定效力,可以据此认定权利人取得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用以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依漆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由此可以看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具有证据资格,不动产权属证书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不动产的登记事务后,将权属证书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事实、法律,完成了相应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是证明承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凭证,具有证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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