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请求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来看,当事人只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享有上诉权,另外,对不服破产申请的裁定也有上诉权,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对其他裁定享有上诉权。意即赋予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裁定享有上诉权,没有法律依据。例如,同一仲裁裁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分别向法院起诉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仲裁裁决因劳动者向法院起诉而失去法律效力,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申请被驳回,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以生效裁决为前提,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再继续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已失去法律基础,且无任何实际意义,必然要裁定终结诉讼。如果当事人有上诉权的话,其显然可就该终结诉讼裁定上诉,这明显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相矛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如果该仲裁员影响裁决的公正,你必须有相关证据支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仲裁作出之日起仲裁生效。
当事人对仲裁委的终局裁决不服的,一般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0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1,436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