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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册商标权质押,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订书面合同后,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当事人到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商标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发生法律...
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其所有权虽然仍属于商标专用权人、专利权人及著作权人,但由于该财产权是为质权人设定了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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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中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探索和实践,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业纵向创新模式明显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横向联合特征,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促进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和工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与区域经济特点紧密结合的积极创新。(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长初期只能租用工厂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不多,难以满足传统信贷体系下银行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款质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从而缓解了融资困难。企业商标意识也在增强。(3)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中小企业可以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上的商标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树立商标意识,保持长期市场优势,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保障。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快知识产权向生产力的转化。
质押权和质权不一样。 1、质权与质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押是指设定质权的法律行为,质权是指质权人的权利; 2、质押是质权产生的原因,质权是质押引起的法律后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并实际控制的行为被称为质押,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3、作为担保物权的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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