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
从你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或者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之内,有提出行政复议的权利,所以大概是两个月之内就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送达后生效,除特定情形外,行政相对人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权处理的应在三十日作出,无权的应在七日内送有关机关处理。
当事人一般需在六十日内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该期限申请复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
税务行政复议时间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行为中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