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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在交通违章自助处理机上缴纳罚款后,记分就自动的从驾驶人的驾驶证上面扣除,不需要特别去办理扣分业务什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您有看到相关的拆迁公告么?如果拆迁已经有拆迁公告出现,那上面会写明拆迁日期区域补偿细则等细节的。拆迁是有规划要求的,政府在拆迁规划都会有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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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9]559 各地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级各委、办、厅、局,中央驻陕各单位: 随着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省 三条保障线 水平都相 应进行了调整,为保障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 活, 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待遇给予适当提 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 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 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130 元;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 加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后, 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 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60 含物价补贴 遗属 困难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或离退休金。 二、 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 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原 一次性困难补助不再发给。 三、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费用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 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 供养人员的范围和条件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仍按原劳动部 《企业职工 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9]266 规定执行。 2000 年 1 月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 相抵触的, 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具体同省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负责解释。 陕西省劳动厅 陕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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