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3%以上的,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名董事、监事...
证券公司与其(或者股东的关联方)之间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持有股东的,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通过购买股东持有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评价标准和程序。
证券公司章程应当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职责范围。
证券公司的及其关联方与证券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证券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证券公司章程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及其披露和表决程序进行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重大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地及主要机构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8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