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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股”俗称“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持有的公司股权。 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往往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上述情形下,是可以解除“分红股”的。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红利的限制如下:1、税后利润,即企业所得税后利润的支付2、利润的10%必须提取法定公积金3、以前的年度有损失,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补充的情况下,首先用当年的利润补充损失后,提取当年的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的利润4、按照实际支付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另外,经过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益中提取任意的公积金。
对分红大家普遍认为是发现金,当然这也是可以的。但在股份制公司中,不仅仅是发放现金的形式,那么股份制公司如何分红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1。以上市公司当年的利润发放现金;2、以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新股;3、将公司盈余公积金转为股本。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股东的分红权在法律层面上是一种自益权。,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1/2现金分配方案或2/红股分配方案上述表决权只有通过时才能实现。因此,对于股份公司的分红一般有这几种形式,但是一般都是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决议的。这就需要大家了解清楚公司的分红规定,才能知道具体如何分红,这对自己的利益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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