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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是5月内。生产完成后,可以在5月份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书,只有及时提交才能得到很好的补偿。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携上述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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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局或社保部门咨询。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超出定额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该定额为: (1)正常阴道分娩(顺产)生产:医疗费用为275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个月; (2)阴道助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3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25个月; (3)剖宫产术生产:医疗费用为4500元、生育津贴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5个月。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规定【报销时间说明】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详情请咨询:12333。【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时限为婴幼儿出生半年内申请)
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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