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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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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法院处理时,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本质应该是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呢?一、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双方协议处理。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三、法院处理时,原则上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如能证明有份额,则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四、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抚养共同子女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抚养各自子女和赡养老人形成的债务是义务的个人债务。第六,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其多重财产或者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没办结婚证,不算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实在要闹到法院的,具体分割财产时,法官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借同居关系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虽然不是合法配偶而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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