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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撤资,例如:本身是技术股就不存在撤资的问题,不过就是把你所拥有的股份便宜点卖了,至于卖多少你跟受让人协商。 你可以选择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即该项转让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经过同意的转让,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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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因素,同时也有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因素,即通常所说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相对封闭,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合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不仅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初始股东,还包括因公司设立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增加的股东,即股东总数不能超过最高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发起人一般需要在2-200人之间才可以的,也就是至少需要2人。
不能撤股,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出资之后,资金就归公司,股东可以分配利润。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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