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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产生的效力: 1、《民法通则》规定,这是连带责任产生的基本依据。主要有:第35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52条因联营而承担连带...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 1、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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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每个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被消除。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是指不真正连带债务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包括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不真正连带债务引起的债权人与数个债务人之间的法律效果对内效力则是指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果。以下是具体介绍:。
对于连带债务的相对效力如下不真正连带债务各债务人之间,主观上并无共同关系,仅具有客观单一目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并非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其发生纯属偶然,各债务的产生相互并无关联,产生后尽管一人的履行可使全部债务消灭,但这只不过是为维护公平及不使债权人因其他人履行债务而额外收益,才作出这样的认定;而连带债务各债务人之间须有主观的共同目的,相互间发生主观的联系。多数债务人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及为其债权提供担保而联为一体,各债务均为达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中任何一人履行给付就使设定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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