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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
我认为根据你所问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1、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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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公司的普遍规定:第三者险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员伤亡的,无论被保险人有无赔偿责任,保险公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损失; 2、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损失;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原因是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者的权益,因此对于被保险人、本车驾驶人员、本车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以下情况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第三者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政府没收等(这写情况类似于民法中的不可抗力,保险公司无法预见,或者保费也不易计算)2、竞赛、测试、在营业场所维修等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注释毒品等 5、被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员无证驾驶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被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交强险;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停业、停产、停水、停电、通信中断等间接损失2、精神损害赔偿3、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 5、被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6、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损失;其他不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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