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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黄色网站不会被抓,但是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属...
【法律意见】当然能管,扰乱社会治安,伤风败俗。【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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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色情网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根据《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1、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件以上;2、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和传播100多份淫秽音频文件;3、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等200多件;4、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和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次数超过1万次;5、通过会员制出版、销售和传播淫秽电子信息;6、利用电子淫秽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其他费用,非法收入超过1万元;7、虽然数量或金额不符合第一项至第六项的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两项以上标准的一半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具有上述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达到上述标准的5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合上述标准的25倍,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色情网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根据《关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1、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件以上;2、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和传播100多份淫秽音频文件;3、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等200多件;4、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和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次数超过1万次;5、通过会员制出版、销售和传播淫秽电子信息;6、利用电子淫秽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其他费用,非法收入超过1万元;7、虽然数量或金额不符合第一项至第六项的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两项以上标准的一半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具有上述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达到上述标准的5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合上述标准的25倍,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关刑法依据请参考如下: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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