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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新开庭一说,但是如果案件在当天的庭审时没有完成审理程序,或者在法庭上出现需要延期审理的其他情形的,法院可以择期再次开庭。根据《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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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l8275243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2016-11-15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于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依法延长审结期限。
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刑事案件一、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三: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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