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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构成事实婚姻。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其为夫妻;三是,在1994年...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 房产分配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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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房子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房屋份额,工资为各自的财产;但已经赠予对方的除外。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房子怎么分,第一是看男女双方是否有协议,第二是看房子产权登记情况,第三是看双方的出资额。一般而言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男女双方的出资数额来分配,
。由于您离婚后没领结婚证,那么您与对方就不属于夫妻关系,虽然同居生活十年,但现在法律上已没有事实婚姻的规定,期间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且约定双方共同拥有的话,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您的财产,建议您将事情经过详细跟我们所的婚姻团队说一下,以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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