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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进入诉讼后,就不叫犯罪嫌疑人了,叫被告人。在开庭前,法院会向被告人送达:1、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检察院的起诉书;3、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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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部门收到在押犯罪嫌疑人填写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地址不详无法通知的,办案部门应当在转交申请时一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涉及刑事犯罪行为,法院在正式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可由律师及时介入处理为宜,即建议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罪名、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并尽量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以最大帮助到争取取保或者减轻量刑处理。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同意继续取保候审,也有权取消取保候审,依法予以逮捕,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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