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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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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种,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种,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种,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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