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关于河南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根据关于河南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21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豫高法发〔1998〕21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处);郑州 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 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状 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以八百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以五万元为起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
涉嫌盗窃罪,要根据涉案金额、有无自首立功、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刑期,盗窃32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初犯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数额达到较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二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