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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关系一般不能离婚,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解除关系。但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目前已经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
非法同居要求离婚的处理方式: 1、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建立同居关系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2、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后建立同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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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期间的财产可以平分。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一、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3.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双方并不具有婚姻关系。如同居期间有,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以及问题,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如同居双方对子女的权、共同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和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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