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子女名义向另一方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否还需要另一方

2022-01-22
首先第一个问题,你和对方在离婚时有没有约定或者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的话,根据抚养费设立的目的来看,抚养费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茁壮成长为主要目的,鉴于目前子女皆已成年,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无法再以子女的身份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在离婚后,并不排除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所以即使成年子女不再具有抚养费的请求权牡丹石支付子女抚育费的原配偶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不仅承担了自己的义务,还承担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配偶就自己多承担的抚养费,还是具有返还请求权的,但这一权利还是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