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效。结婚证损毁婚姻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仍然有效。如果当事人需要用结婚证的,需要向有关机关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
如果您在处理离婚事务时,不愿意等待30天的婚姻冷静期,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里我们将介绍两种途径供您参考:第一种是双方达成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二是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是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第五条的规定:未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如果在民政局错误地填写了结婚证上的姓名,您可以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前往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 2、如果您在结婚登记后更改了姓名,您可以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前往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此外,您还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