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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除法院判决外解决民事纠纷的另一种方式。仲裁的有效性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那么,如何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管辖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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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20)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李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王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20年月日
申请人:马**,男,汉,1965年4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51080219650422****,家庭住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红岩村七组44号,联系电话:1357989****。 被申请人:**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乌市雅山新天地C区A栋1段*层商铺*号,联系电话:0991-8759***13705713***。 负责人:厉**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仲裁委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14年4月28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山西街四巷中豪润园项目部,从事木工的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月*日上午10:00左右,刮起了大风,申请人被大风刮起的一块木板砸到右腿上,工友崔**及其他工友将申请人送至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就诊,经该医院诊断为右侧胫骨中下段骨折;右侧小腿皮肤软组织挫伤。 出院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做伤残等级鉴定,被申请人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盖章,申请人无奈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致 乌鲁木齐市****区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法院作出裁定: 1、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2、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时为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法院 3、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的确认: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法院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如果仲裁机构先于发运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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