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
1、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上文中介绍到的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般受害方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办案人:xxx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叶x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叶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依法判令被告人叶x赔偿原告人王x医疗费32968.6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40元、残疾赔偿金92456元、被抚养人生活费651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和交通费1500元;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费和鉴定费待鉴定意见明确后予以确定(其中,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应包含二次手术期间产生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21日18时30分许,在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十一中对面安鑫旅社门口,被告人叶x因家中空调室外机滴水问题,与其一楼住户原告人王x产生纠纷。在争吵中,被告人叶x殴打原告人王x,导致其右踝关节肿胀疼痛无法站立。随后,王x被送往安徽省立医院救治,经诊断:1、右小腿下段可见手掌大小的擦伤;2、右踝关节肿胀;3、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依法对王x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王x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综上,被告人叶x无视法律,故意将原告人王x打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该犯罪行为造成王x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现王x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受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2)犯罪行为受损的财产必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7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