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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构成事实和情节。罪名的确定,要根据证据细节确定的犯罪构成事实;有指控才有辩护,律师的辩护要针对办案机关的具体侦查和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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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研究制定的《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今天正式向全区印发。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制度《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从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支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大力推行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努力推动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刑事司法制度公正性的重要标志。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指定辩护】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涉及犯罪问题,需要有专业人士协助为宜,也就是说刑事辩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辩护律师只有介入案件、深入了解案情,才能更好的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争取最大的宽缓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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