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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带上报到证等证明性的东西,因为迁移后要办理户口本单页和身份证的,这个都是需要本人签字或者按指纹的。《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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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办理迁移证:1、如果当事人毕业时就已经实现就业的,户口会由学校的相关部门统一寄送到当事人“报到证”所在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2、如果当事人毕业时未就业的,户口会由学校的相关部门统一寄送到当事人户口原籍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3、当事人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相应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3.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七、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需要。带上登记证等证明性的东西,因为迁移后需要办理户口本单页和身份证,需要我签字或者按指纹。《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后,应当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一、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办理入户手续。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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