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⒈各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⒉最高人民法院对...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上级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 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要将新的审判结果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 3、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可以进行监督,使其能够对错误进行纠正。
展开全部【1】根据《仲裁法》第217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仲裁已判,主体错误,法院已受理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会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6人已浏览
1,416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2,4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