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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1、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
看了你的描述,成都子女随迁户口办理,需要在成都接收也开出准迁证,带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开出迁移证,带迁移证到成都办理落户,就成为成都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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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等)。 3、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丧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1、本人带上其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再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将〈迁出户口证明〉拿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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