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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
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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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汽车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购买强制保险,交通警察部门可以根据《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押汽车,通知有关投保人投保,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支付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未按国家规定购买强制保险的汽车,发生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强制保险的保险义务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两者都需要在交通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超过交通保险部分,事故双方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交强险没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2、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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