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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签订阴阳合同的,如果“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利用“阴阳合同...
由于在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现实也曾发生过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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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来说,“阴合同”由于不存在规避法律的问题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在效力上没有瑕疵。而“阳合同”目的是为了避税,损害了国家利益,在价格条款上无效,确定买卖双方的真实成交价格以“阴合同”为准。在“阳合同”部分有效的范围内,若与“阴合同”的规定有不同之处,遵循以下标准:同一房屋买卖行为签订数份合同,如存在约定抵触之处,通常以后签订为准,但在“阴阳合同”的情形下,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得到实际履行的合同具有优于备案合同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费缴纳。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基于某种目的而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阴阳合同”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房价虚高,即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款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款,其目的在于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 另一种是压低房价,即将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最终实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除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使的内部原因之外,还有银行放贷审查不严、税收监管存在漏洞、中介机构监管缺失等外部原因等。“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即当遇到房价上涨或者下跌的情况,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阴阳合同“效力上的漏洞,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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