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人口,办理户口登记,凭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对无法取得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的,办理户口登记,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受理审批权限,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父母都在同一个地方,就不用考虑,如果父亲和母亲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则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孩子日常由谁照顾;二是当地教育的优劣;三是地区福利补贴,比如说有的经济发达的农村,入户后分到地后一般集团承包而给个人补贴,上学完全免费,而有的地区则做不到。
如今,孩子可以随父亲或母亲的任何一方登记。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带上下列证件到拟上户派出所办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收养人或者育儿机关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6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727人已浏览
1,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