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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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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完之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了。领取的流程如下: 1、受理申请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有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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