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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
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 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时,个别农户因种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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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诉讼的类型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被征收人申请后,农村土地征收纠纷可以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被征收人裁决后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土地纠纷的类型 1、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引发的纠纷。村与村土地权属不清,有的土地是重包,有的土地登记不明,导致土地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失衡引发的纠纷。有的地多人少,有的人少地多。 3、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的纠纷。城镇化和公路建设征地,煤矿塌陷引起的征用纠纷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4、土地流转不规范导致的纠纷。税改前,一些农户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承包,其税费也相应地由接受者承担。现在不仅减免农业税,而且种粮还可以拿到“两补”,原承包户要求被转让户退还耕地,双方发生纠纷。二、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对策 1、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鼓励农民在自愿、有偿、依法的前提下,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从程序、主体、内容、合同文本等方面予以规范,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并防止出现因操作不规范而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发生。 2、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裁土地侵权行为凡是土地权属已经确认的,任何一方不许越界抢种;严禁非法侵犯他人土地权利、抢占他人耕地,对少数组织闹事的,既要果断、依法严肃处理;又要把工作做细,严防激化矛盾,酿成恶性事件。 3、解决征用农村土地问题,保护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对拖欠农民的占地补偿费,要足额偿还;对不按标准补偿或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要认真纠正。 4、加大土地管理,土地执法力度。建立土地仲裁机构,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耕作、消化矛盾方便群众,对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依法裁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5、发展新型产业,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增收和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二、三产业和实行劳动力转移。 6、不断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1、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2、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3、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4、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5、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6、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7、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8、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综上所述,引发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情况很多,处理这类纠纷,应该先协商解决,这样最节约时间和精力。有权管辖土地使用权的部门是国土局、县级政府及当地法院等。如果是农村居民之间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乡镇政府也有权利处理这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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