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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
首先,个人资产状况一般社会公众难以直接调查取得,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合法的司法途径调查其银行存款账户、不动产等资产信息。在调查后,对于婚后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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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知道对方的财产的,可以双方协商了解下,如果一方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的,可以要求向法院申请调查。对于存在隐藏、转移、挥霍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 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 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 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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