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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
1、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六个月时间。 2、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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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若有以上32条所列举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判离婚。如果实在未到非离不可,那就得在第一次诉讼后,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二次离婚诉讼需要三到六个月。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
第二次时间以下: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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