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延期交房是开发商向你违约,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停缴房贷则是你向银行违约,银行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二、更多知识: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是的。有些在有不在直接去劳动局会告诉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6人已浏览
1,485人已浏览
7,712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