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
1、拆迁户需持拆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到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出具契税减免单;到房地产交易核心档案室出具注销证明;2、产权人持(夫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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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6、契税,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通过正式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等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申请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其中2008年3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地块的拆迁安置房上市,需按照芜政办【2010】12号和芜政办【2010】34号文规定,领证时还应缴纳交易价格3%的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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