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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离婚案件即是如此。也即,离婚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到庭,相关事实就难以查清。为此,民事诉讼法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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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经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离婚诉讼,被告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被告地址明确,法院传票传唤后拒绝出庭应诉或答辩,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处理,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持谨慎态度。但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出庭。 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 年迈体弱或行动不便不能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不能离开;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5)其他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 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夫妻关系是否破裂,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分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法院才能依法公正处理。 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代理人的,本人不得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是否离婚,财产是否分割,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法院才能依法处理,法院也要进行调解,只有调解不能和好才能判决。因此,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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