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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押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不但是辅警,协警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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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保障被处罚人的会见权利。对于家属带来的日常用品,需要经过检查登记方可按规定保管或者送交被拘留人。《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的处罚方式:被查获的公安机关应当警告行为人,并处2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因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等行为产生违法所得的,也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居民身份证不可以被扣押,但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可以扣押嫌疑人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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