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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 从刑法理论框架来讲,我国现今认定犯罪的标准仍然是四要件:侵犯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
不作为犯罪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不作为犯罪是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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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作为义务,但是没有实施,因此造成了危害结果。而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因为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而进行的犯罪,过失犯罪可能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引起,但是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而不作为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
从刑法理论框架来讲,我国现今认定犯罪的标准仍然是四要件:侵犯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作为与不作为是属于客观方面要件中的犯罪行为的分类;而故意与过失则是主观方面的两种不同形态。二者分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中,没有必然联系,可能发生随便交叉。 不作为犯罪指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忙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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