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采取查封、扣押、拍...
证据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这就是证据保全。有三种方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 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 2、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 3、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录像,一般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等证据的保全; 5、复制,广泛适用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保全; 6、鉴定,主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它和勘验是常用的两种证据保全方法;制作询问笔录,适用于以言词活动为内容的证据材料的保全,如法庭上的询问、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等,它一般是一种辅助性的方法,常与其它保全措施合并使用。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