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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你属于以下情况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是,纯粹的自愿,那你就得不到经济补偿金了。 ...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约,按照《劳动合同法》下列规定,你已经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当然你的工资过低过高都是有限制水平的。具体请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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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问题。 1、合法解除情形,可以依法主张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违法解除情形,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金。标准为补偿金2倍。 二、注意事项,如果用人单位让你自己辞职或者制作书面材料上面写明你因个人原因辞职,你不能签字,否则赔偿金、失业金、补偿金全部都得不到。 三、其他补偿问题。比如说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还有失业金、年休假等等请求可以提出,目前你给出的信息太少,无法进行更准确的判断,如果有需要可以带齐材料来律所,我们可以为你进行全面分析。 另外,我公布的个人成功案例中有很多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例,你可以自行查看,进行借鉴,方便自己进行维权。
很遗憾,您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等级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发生争议获得司法支持的前提条件。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职工右手两手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已经两年有余,之前已经工伤认定的,存在伤残影响力的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的等级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之前没有工伤认定的,如果存在法定的不予计算时限的情形,减除不予计算时间之后不满一年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不存在法定不计算时限的情形,或者虽然存在不计算时限的情形,但减除之后满一年的,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被法律支持,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的不受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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